2009年6月14日

同路不同途

開快啲走多一程的不是司機,而是漫步閒逛卻匆匆走過一生的途人;
開快啲走多轉的也不是司機,而是轉世來不久又要轉世去的年輕人;
開快啲趕收工的更不是司機,而是剛下班但沒有機會再開工的市民...
不願接受揸十四(六)座就是因為真真折墮,但可否行過好心顧己及人不要老是闖禍。

6 則留言:

菲利大王 說...

都係果句,香港地交通法例太寬鬆!!
撞死成村人都係坐幾個月.
真係底!!
阿公阿婆自食其力擺賣,
又比人圍,比人鎖,比唔起罰款坐得仲甘過d小巴佬同醉酒佬!!

pAndAmAniA 說...

全世界都係殺人放火金腰帶㗎啦,你睇姓李嘅一家三口幾幸福!

manman 說...

唉..... 呢D司機好彩...死個個唔係佢!

pAndAmAniA 說...

要佢死千次都未夠

rachel 說...

肇禍司機依然態度囂張, 死十次都唔夠。
司機的好同事走出來設訴道路設計有問題, 什麼小路太窄往往要路大路的車爭位.. (沒車牌的人如我都知小路讓大路是最普通的交通常識...) 什麼肇禍司機再跑一轉就收工...
夜半"亡命小巴"並唔係浪得虛名, 極速胡亂切線都係等閒事, 有意外係遲早既事, 亞小巴聯會主席好意思出黎賴呢樣賴果樣...
我只覺得心寒。

pAndAmAniA 說...

心寒的是將一切變得麻木與想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