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日

擋駕

這架是每次與朋友出外玩樂的戰車,無牌如我只是坐車尾的份兒,但風馳電掣無拘無束這回事兒也可體驗一二。但今後還是不要鑽上高速公路飛馳,寧願花點時間在煩忙的街道穿插一下較好,不是怕友人技術不濟,而是萬一被警方在高速公路徵用做人肉路障時,千均一發間催谷不上金鐘罩十二關,運不起一身氣硬功鐵布衫,後果真係好似成條白鱔上咗淺水灣...咁慘

2 則留言:

菲利大王 說...

可憐的小市民,除了乖乖就範外還可以如何呢.....

pAndAmAniA 說...

揸非法賽車撞人